屋頂綠化作為改善環境的另一種途徑,在國外早已十分普及。 目前,我國尚缺乏這方面的法規,于開發商而言,沒有明確其屋頂綠化的責任,政府很難對樓盤提出強制的要求。而在屋頂綠化覆蓋率達到80%的德國,屋頂綠化被視為一種義務,開發商被政府強制進行屋頂綠化,否則規劃無法通過審批,這不失為可借鑒的模式。其次,對不少熱心打造屋頂綠化的市民而言,由于國內目前沒有多少操作指南,只能靠自己摸著石頭過河,總有不少因缺乏相關種植專業知識而房屋被不同程度損毀的問題出現。因此,政府確實有必要建立規定來明確關于建設屋頂綠化的權責與指引。通過相關法規明確操作細節才能確保屋頂綠化有序發展。 另外,加大對屋頂綠化的補貼政策也有利于提高企業與市民的積極性。通過稅收優惠、資金補償等方式,動員大家參與到屋頂綠化的發展中來,這一方式已在多個發達國家被證明有較強的激勵作用。而在德國,政府對區內居民自費建設屋頂綠化給予的補償款更高達50%,還定期給他們提供專業的輕型綠化建設指導,解決了建筑占地與綠地的矛盾,環境污染問題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 其實,政府的帶頭作用也十分重要。政府有必要在國家機關、醫院、博物館等公共建筑建設好屋頂綠化,讓市民感受屋頂綠化帶來的空氣改善,從而帶動全城投入到屋頂綠化的鋪開工作中。 |